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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起我的路痴事蹟,稍微認識久一點的朋友都知道,應該可被列為國家保護級了。


從有記憶以來,我的路痴事件就已經有跡可循且從來沒斷過。





 



第一次迷路是在我很小的時候,有一次跟著媽媽到家附近的商店買東西,稍不留神就跟媽媽走散了,找不到路的我索性在街上哭了起來,最後被好心人送到附近的派出所;等到爸爸來接我時,我臉上掛著兩行半乾的眼淚、一邊吃著警察叔叔給我的蘇打餅乾,臨走前還對那包蘇打餅乾依依不捨…。還好當時民風純樸,沒有什麼誘拐小孩之類的壞人,總算是喜劇收場。


出社會之後,也鬧過幾次轟轟烈烈的迷路事件,至今仍成為朋友們的笑柄。


有一次去採訪時,要從仁愛圓環走去忠孝東路,我居然在那四個路口之間繞不出去,過了三四個紅綠燈、斑馬線,卻像鬼打牆一樣,怎樣都找不到「像是」要往忠孝東路的方向!最後忘了是伸手招小黃,還是打電話向同事求助,總之回到公司被大家笑死了。


還有一次(嚴格說起來不只一次啦,而是症狀相同,就當只有一次吧!)也很扯。幾個死黨想去我的老家石碇玩,一行人在走山路時迷路了!而帶路的人(就是我,因為是我家啊!)居然忘了該往哪個方向,好像每一條都是、但也都不是…。姊妹淘紛紛瞪大眼睛轉向我,眼神中好像有一把火對著我說:「史…黛…菲!這裡到底是不是妳家啊?」就在所有人都用匪夷所思+忍無可忍的眼光看著我時,突然救星出現了!我們遇到了幾個下山砍柴(或做別的事,忘了)的山上鄰居正好經過認出我來,才一路指引著我們上山。當然,我又成為大家取笑的對象啦…。




配上這張「呆寶」傻呼呼的樣子還真貼切~


 



林林總總的迷糊事件,連自己也覺得很糗,但這項「特異功能」卻怎麼也改不過來。


其實我對自己的「路痴」並不很在意,也覺得OK啦,又不會造成什麼大困擾,加上我有三寸不爛之舌,中心思想秉持著「有人的地方就有我的路」,一直都認為沒啥好怕的。


直到今天,終於讓我遇到了連自己都不能原諒的「荒腔走板路痴最高境界」!至於花生了啥米代誌?由於明天就要出發到蘭嶼,加上手邊稿子有點塞車,而且這篇文章也太臭長了,怕有人看不下去,所以我必須克制一下,有興趣的人,請容我日後再絮(叨叨絮絮之意)(下回待續……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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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eautylohas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