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又一波藝人吸毒事件登上頭條版面,媒體又是一陣喧嘩!想當然爾,接下來就是媒體與藝人的追逐角力戰,而淚眼道歉、認錯、保證……,也都一定會上演。


 


剛開始所有媒體一定是大加撻伐、指責,然後呢?開始從這個藝人的生平回顧起,把他(她)從影經過重新倒敘一次、調來所有以前演出過的影片播放一遍(再經過一天24小時、每小時重播聯播),配上記者口中藝人辛苦奮鬥、力爭上游的感人旁白;末了也許還會來個身世坎坷、藝人壓力大、他們也不想如此之類的做為結尾。等到他們勒戒出來後,經紀公司會再安排一個改過自新復出記者會,或者宣佈要把這段「心路歷程」化為文字-出書,之後就會有接不完的形象代言、廣告邀約不斷,即使不紅的藝人也可以藉此翻紅……。


 


也許這樣的所謂“負面新聞”,就是藝人口中「壞新聞總比沒新聞好」的價值與意義吧!真的不知道這樣的公眾示範對社會能起啥警惕作用?


 


原本我以為這是社會生病了,是媒體在助紂為虐,畢竟是少數人會做的事,但我卻發現這已經成為現代人的普世價值了!這次的採訪經驗中更讓我體會到這一點。



 


上月因採訪的關係,和一位算是知名作家訪談,剛好適逢她出新書。遲到了一會兒的她,一路走來都在講手機,她不滿地說:「那個出版社真的很不會做宣傳ㄟ!」問她怎麼一回事,她說最近出新書,但因為她的書內容屬於限制級,所以書商要求(也是新聞局的規定)書要封起來,才能放在書店販售。


 


原先我以為她覺得這樣的書無法讓讀者翻閱,會降低購買慾,結果她擔心的並不是這個。她有點氣急敗壞地說:「出版社怕觸法被罰啦!但就是要打開來呀,這樣如果被查到就會引來記者關注,把新聞報很大,這樣我的書增加曝光率之後不就大賣了嗎?!」雖然當時也有人跟她持相同看法,還盛讚她這點子真是不錯!但我當時真有點傻眼,怎麼連她都是這種「負面消息總比沒消息好」的想法,只求記者多報一些,即使是負面、違法也無所謂!


 


不知道是該怪政治人物做多了這樣的示範,讓大家起而效尤;還是應該怪媒體弱智、助紂為虐,讓這樣的風氣在這個社會中存活得這麼好,儼然成為主流價值!?如果依照達爾文的『進化論』-適者生存、不適者淘汰的情況來看,持不同觀念與想法的人是不是就快被淘汰了?套一句施明德(或者是『全民大悶鍋』裡邰智源)所說的,真是:悲哀呀(台語)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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