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一則轟動社會的新聞,一個帶著女兒要認祖歸宗的女人,因被拒絕而強迫女兒和她一起走上黃泉路……。
雖說這種新聞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,
但當下我的心情不是難過,而是非常氣憤!
大家(或媒體)對沒能搶救小女孩的遺憾,
一再把責任歸咎於學校老師為何不多堅持一下、
社工不負責任、社會局沒有第一時間做處理…等等,
但最該責難的其實是小女孩那個自私自利的母親!
老師、社工、社福單位救得了一次,
救不了第二次、第三次……。
雖然往者已矣,責難也沒用,但並不表示就沒有討論的餘地,
因為這社會還有無數個存有這樣想法與心態的「不是父母」!
認為「小孩我帶走了」是不想讓小孩留下來受苦,
其實說穿了是不敢一個人獨自去面對另一個世界,
硬拖著小孩陪葬罷了。
這次事件中的母親(她其實不配用這個稱呼…)則更加自私、可惡!
完全把女兒當成自己的籌碼,一旦發現失去作用與價值,
籌碼就變成了報復的工具!
最後再把女兒當成私物連同自己一併毀壞…。
一些處在不正常婚姻關係中的女人常說:
「和他生一個孩子,我們的關係就能穩固…」,
更具體的想法是:
「從此他就會(有義務)照顧我們母子…」
演藝圈更不乏這種例子,女藝人和企業老闆或小開生下私生子,
盼的無非是有朝一日能『認祖歸宗』,希望母以子貴,
從此過著不愁吃穿、高枕無憂的日子…。
但真正能順利達成目的的又有幾人?
即使佔有一席之位、或甚至扶正了,
一輩子終究還是得遮遮掩掩過日子。
如果和對方生下孩子,
需要赤裸裸地驗DNA才能取得對方信任,
那也太悲慘了吧!
更何況有時候驗了又如何、DNA符合了又如何?
不認的還是不認,留下的不是更難堪的局面嗎?
男歡女愛時,哪個不是信誓旦旦,
眼中的妳都是最好最愛的,
當下也似乎什麼事情都可以答應!
但連妳和他的關係都無法確立,
又怎能奢求他對你們的孩子有何承諾?
想在這樣的複雜關係中達成自己所願,
無非是一種自私的貪婪,
也真的太傻、太天真了!